【不小心过马路案】89天未审结 被告求高院介入叫原审官听陈词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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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一名裁判官,在审理一宗不小心过马路的案件,不但花逾89天未审结,更引发出多宗相关诉讼,最新一宗是由尼泊尔籍被告提控的案件,她指该裁判官日前在审讯中,强迫一名辩方证人继续作供,认为裁判官决定不合理,今(11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何官的决定,及要该官听取结案陈辞。
申请人Thapa Kamala,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
入禀状指,东区的暂委特委女裁判官何丽明,于今年7月10日审理涉及申请的“行人疏忽”传票案件时,下令辩方证人余世昌(译音)须返回证人台,继续其未完成的作供。
申请人认为,何官没有权力迫使辩方引用任何证据,或迫使辩方传召证人继续其作供,认为何官的决定是不适当地运用权力,以拖延案件。又指何官一直认为余的证供不能呈堂,但又指该余的证供可协助辩方案情,申请人认为何的说法不可信。
辩方证人不再作供未对控方造成不公
申请人续指,何官可以根据她认为合适的方式,去处理余早前的证供。惟申请人强调,法庭的职责并非要迫使辩方证人违反其意愿援引证据。即使该名证人不继续作供,也不会对控方造成不公。
要求何官听结案陈词
申请人直指,何的决定不合理,要求法庭颁令撤销何的决定外,亦要求法庭下令何听取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
何官早前因为被案中一名辩方律师庭上指摘:“Are you insane?(你疯的吗?)”从而向该律师发出拘捕令;本案申请人又称审讯时试过因上厕所而迟到1分钟,从而被罚没收100元保释金,她觉精神受损而入禀向何官索偿100万。
案件编号:HCAL19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