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奸醉娃成孕囚5年半 原审官未就招认情况作指引 裁上诉得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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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银鸡奖”的警员涉于3年前,趁相识仅一周的女网友醉酒,把对方带到时钟酒店强奸,并令她成孕。警员经审讯后被裁定强奸罪成,遭判囚5年半。他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今(11日)颁下判词,指原审法官未有引导陪审团,考虑警员在案发后的“招认”,是否女网友压迫下作出。上诉庭认为他的定罪不稳妥,遂撤销其定罪。而律政司若申请重审,需在14天内提出申请。上诉人须继续还押,等候法庭进一步指示。

上诉人李伟嘉获裁上诉得直,获撤强奸罪名。(资料图片)

上诉人李伟嘉,被控于2016年6月19日在九龙塘一间时钟酒店内强奸女事主。

事主曾偷录李说知错

控方在原审时把上诉人和事主的WhatsApp对话纪录,以及事主偷录两人在报案前的对话纪录呈堂。该些内容显示,事主指控上诉人强奸后,上诉人称:“对唔住”、“我知错啦”等。

代表李的律师陈词时质疑,该录音对话不构成招认,而且其内容对李造成的偏见较举证价值高,不应获准呈堂。

指原审法官未充分分析

律师又指,原审法官就该些短讯和录音对话纪录指引陪审团时,没有充分分析内容。

上诉庭在判词中指,根据两者的内容,李面对事主指控他强奸时,曾多次表示知错和歉意,并要求对方原谅。法庭认为,它们极具举证价值,不认同李所指,不应接纳录音为证据的说法。

李可能怕事主报警才招认

惟上诉庭同时指出,根据录音的内容,李可能是因为害怕事主报警,而承认指控,以图说服对话不要报警或销案。而原审法官亦明显认为,李作出的招认可能是要避免事主报警,而迎合对方。同时,事主的做法可以构成压迫行为。

未著陪审团考虑李是否受压迫

然而,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仅要求他们考虑李在对话中的招认是否真确。若陪团审不能肯定内容是真确,必须将这些招认弃之不理。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应直接向陪审团表明,如他们认为李的招认,是或可能是受压迫所引致,他们就必须摒弃有关的招认。

上诉庭指出,李的定罪并不稳妥,因此撤销其定罪。

案件编号:CACC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