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李国能罕有开腔 吁政府撤回条例倡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撰文: 萧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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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一直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条例》,并就6月连串冲突成独立调查委员会。早前政府已表明暂缓立法,以及停止相关工作。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9日)于报章撰文,表示政府犯下严重政治错误,现时政府应撤回《逃犯条例》草案,以及成立由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处理冲突的情况。不过他指出,特赦示威者一说与法治不符。

终审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国能分别于《明报》及《南华早报》撰文,表明无意涉足政治领域,但鉴于现时情况特殊故撰文评论。他指出,在《逃犯条例》一役政府低估市民不信任内地法律的程度,犯下严重治错误。

他于文章首段指出,特首林郑月娥已向公众道歉,社会应给予她一个机会,同时指出“从港人的观感看,她过度侧重前者,她必须为港人更多发声,并彰显于人前。”李国能又呼吁担任公职者应紧记“他们是人民公仆,应该谦卑服务,并应受到舆论监督。”

他于文章指出,社会有广泛声音要求政府撤回草案,由于“暂缓”和“撤回”没有分别,政府应撤回草案以助和解。

李国能同时支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认为委员会是司法程序并可公开聆讯、传召证人等,一直行之有效;而监警会则欠缺相关权力。他又指,高度尊重警队,认为委员会调查独立公正,可还警方清白;即使有批评之处警方日后也可作出改善。

另外,委员会需要较长时间调查聆讯,有助缓和社会紧张气氛。

针对7月1日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李国能认为必须谴责违法和暴力事件,并且追究事件,而日后法庭应判具阻吓性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