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6月OT最多申报120小时  按职级连薪津上限11.6万

撰文: 郑秋玲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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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因反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示威浪潮,参与前线行动警员的执勤时间,改为12小时一更,较正多长五成。近日网上流传指,有执勤警员因超时工作而获得“花红”。据《香港01》了解,就住6月9日起的连串执勤行动,每名人员今次申报逾时工作津贴上限为120小时,连同底薪及其他津贴,按职级分别不可超过101,350元及116,355元。
据了解,有前线须以补假作偿,并不能拿足津贴。警方回复查询指,一般逾时工作通常会以补假作偿,但在指定情况下则可批准向合资格的人员发放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以代替补假。

据了解,为应对金钟一带活动,警队部署5,000人戒备,全力投放第一梯队及第二梯队,即包括PTU、速龙小队等。

据了解,为应对金钟一带活动,警队部署5,000人戒备,全力投放第一梯队及第二梯队,并与以往每逢大型人群管理的安排一样,执勤时间由8小时一更,改为12小时一更。而近日网上流传“警察出花红喇!大部分人冇做过野(嘢),返工坐旅游巴坐到收工,或在立法会训(瞓)觉。120个钟DSOA(Disciplined Services Overtime Allowance),由警员至总督察,有份参与‘踏浪’(本次行动代号)者或自2019年6月9日后因行动要返12钟嘅同事,人员可以最高claim 120个钟DSOA,但人工加所有allowance唔可以高过Point 47即101,350元。”

6月9日起计算

《香港01》获得内部通告核实,由6月9日起须参与人群管理、轮更12小时执勤的警员至总督察,可以用领取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DSOA)代替补假方式作偿,按职级,连同底薪及其他津贴。据警务人员薪级表,总督察职级的薪级点为第42至47,可获的逾时津贴金额不超过的50点,即最多116,355元;总督察以下职级则不可以超过第47点,即月薪101,350元。由总督察提出有关申请,须由助理处长批准。

有指有人下令补假代补水

另外,有警务人员表示,有关津贴是“血汗钱”,不应被误解为“花红”;而近日内部前线讨论补假问题意见不一,有人员被临时下令用补假形式作偿,有沙展则报上个人警员编号,鼓励同袍要顾及整个行动,不是“过桥抽板”或“逆来顺受”,认为执著于无得自选补假日子的争论,会打击士气,呼吁同袍“不计较”。

▼6.12金钟冲突.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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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部队OT时薪补水计算:月薪1/175

翻查资料,有关安排是常设,据公务员事务局通告,如在“无可避免的情况”下要执行职务,部门可要求人员每月最多逾时工作60小时,及在任何时间积存的未补偿逾时工作时数,应以180小时为上限,直至有关逾时工作至少有部分已获补偿。如人员逾时工作超过上述60小时或180小时的上限,都必须由一名首长级人员决定。据资料,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的每小时金额为有关人员月薪的175分之1;至于上班候命津贴,在工作地点超时上班候命的人员,可获相当于月薪210分之1的时薪,即每3小时候命可获2小时的补假作偿。

▼6.21升级.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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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补假或放发放津贴

就网上传言,警方回复查询指,会因应行动需要,作出适当的人手调配,以提供高效率和具成效的服务。逾时工作只会在无可避免的情况下进行,并受到公务员事务规例及警队内部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制。根据有关规例,一般逾时工作通常会以补假作偿,但在指定情况下则可批准向合资格的人员发放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以代替补假。

▼7.1冲击立法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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