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6年获发公屋丈夫却逝 六旬妇隐瞒房署以取单位 认罪判缓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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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妇与丈夫轮候公屋,等候6年终获发单位,惟丈夫却取单位锁匙数个月前逝世,妇人情危下冒丈夫签名,声称家庭成员不变,惟不久后遭房署揭发。妇人今(4日)在观塘法院承认欺诈罪。裁判官指案情严重,又指香港公屋供应紧拙,考虑到被告的情况,判她入狱4星期,但准缓刑18月。
被告李伟艳,62岁,承认去年1至5月期间,向房屋署隐瞒其丈夫已死,令署方向她分配观塘云汉邨汉柏楼的单位。
2012年已开始申请公屋
控方案情指,被告与丈夫在2012年1月起申请公屋,至2018年才获分发单位,但其丈夫在领取单位锁匙前刚去世,被告之后冒其丈夫在两份确认文件上冒其丈夫签名。惟房署在同年8月调查时,发现被告丈夫早于去年1月已死,与被告去年5月所签的文件资料不符。被告今年5月被捕,警诫下承认曾冒其亡夫在文件上签名。
事发后已即交还单位
辩方律师求情时称,被告因彷徨及愚蠢而犯案,事发后已交还单位,公共资源并无损失。被告的儿子在内地工作及生活,被告现暂住朋友家,以领取综援维生。
裁判官判刑时称,香港的房屋资源珍贵,被告的行为亦一定程度影响公屋的轮候制度,她亦必定明白其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影响,案情严重,考虑被告认罪及其家庭状况,相信她重犯机会低,故判她入狱4星期,但准缓刑一年半。
案件编号:KTCC10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