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游行】李家超:冲击立法会涉干犯多项严重罪行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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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游行期间,有民众冲击立法会,特首林郑月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周二(2日)凌晨4时会见传媒,李家超指出冲击立法会的示威者涉嫌干犯多项罪行,有可能被判监禁。

李家超表示,示威者昨日下午开始暴力冲击立法会,犯了一系列非常严重罪行,包括触犯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以及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他指任何人如果违反了立法会规则进入立法会的范围,已经是犯法,最高判监三个月,另外在公安条例之下也有强闯这一罪行,最高刑罚是两年监禁。

他说,刑事罪行条文内包括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以及伤害他人身体等罪行,均是严重之罪行。

李家超认为,在近日的事件中,可以看到社会上有一小撮人士有暴力倾向,包括会用一些伤害身体的液体去攻击他人,或者用一些附带有毒性的粉末去攻击他人。他称,任何公众活动如果渗杂了这些有暴力倾向人士会制造非常大的风险,所以大家必须小心,参加任何的公众活动,小心别有用心或暴力倾向人士制造伤害他人身体、破坏社会安宁。

在周一的冲突中,警方有15名警员受伤,包括13名警员遭示威者投掷不知名液体需送院,另外2名警员下午在立法会遭遇气体袭击后送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