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年磋商 教资会终与八大签署“大学问责协议”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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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今日(27日)公布,花3年与八间教资会资助大学进行多轮磋商后,终签订2019至2022三年期的大学问责协议。协议除包括与公帑资助有关的职责和责任,亦对院校的教与学质素、知识转移、国际化及院校财务等范畴的要求。
与八大签署协议的教资会主席唐家成感谢各大学的支持及意见,强调教资会将与各大学紧密合作,据未来发展和运作经验,检视协议推行情况,并将据累积经验改进,强化管治框架。

(资料图片)

教资会据《香港教资会资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报告建议,自2016年起与八间资助大学进行多轮磋商,花约三年终制定协议。协议由教资会主席唐家成、教资会秘书长邓特抗,与各大学校董会或校务委员会主席及校长签署。

每份协议除了载列各项与公帑资助有关的职责和责任外,亦载有多种表现指标,以衡量整个界别标准和院校因个别情况自行制定的主要表现指标。

主要范畴包括:
(1)学生体验教与学的质素
(2)研究表现及研究生体验的质素
(3)知识转移及公众参与
(4)加强国际化
(5)院校财务及可持续发展

唐家成相信在院校自主原则下,协议内的有关指标有助教资会据大学本身订立的目标,评估其表现。他称,大学在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相信协议可进一步巩固公众信心,有助确保教资会资助界别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大学在培育青年人方面的问责性及透明度,并推动大学继续精益求精。

他感谢各大学、校董会、管理团队等持分者的支持,感谢管治报告的作者Howard Newby爵士,领导落实管治报告建议工作小组并制定协议;并重申协议对2019至2022年拨款规划工作不可或缺,而教资会将与各大学紧密合作,据未来发展和运作经验,检视协议的推行情况,并根据累积的经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