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主派到警总投诉 涉警执勤制服无编号、未戴委任证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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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与警方于6月12日在金钟爆发激烈警民冲突,事后有团体发现当日出动的速龙小队制服没有警员编号,亦有警员执勤时未有配戴委任证,市民难以识别。
数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今日(27日)到投诉警察课立案,将近日收集到的相片和影片递交作证据,并将到监警会反映意见,要求调查冲突当日,涉及警员身份证明的问题。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谭文豪、朱凯廸、范国威,以及梁耀忠,今日到警察总部向投诉警察课正式投诉,其后会再前往监警会反映相关意见。他们举起“严正谴责警员于6月12日没有配戴委任证及隐藏编号”横额,认为警方违反《警察通例》中,警方需要在执勤时配戴委任证的规定。
区诺轩:已收到数十张相片及片段作证据
区诺轩指由本周一(24日)起,从网上搜集所有由6月9日游行起至今,涉及警方未有配戴委任证,以及速龙小队怀疑隐藏编号的证据。他透露至今收集到数十张相片,以及数段片段,并会将收集到的资料递交予投诉警察课,以及向监警会反映意见。
谭文豪补充,自己亦将载有6月12日未经任何剪接片段的光碟,今日递交予投诉警察课;谭文豪强调片段未经剪接,能确保片段的真确性,免证据被指不实。
根据《警察通例》20-14条规定,警察行使警察权力时,必须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