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祯前助理涉贩运大麻毒品案 官指证据不足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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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前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前助理,被指于去年初在住所贩运大麻毒品。她否认一项贩毒罪受审,其丈夫早前供称被告不知他吸食大麻,屋内的研磨器、大麻花等均属于他。裁判官今(27日)指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有控制或知悉涉案物品,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游蕙祯的前助理钟雪莹被裁定贩运大麻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女被告钟雪莹,27岁,被指去年2月8日在大埔汀角路的住所犯案。她未有自辩,传召了丈夫林冠亨及另一友人作供。

官指被告有可疑惟证据有疑点

裁判官判刑时指,控方未有直接证据指控被告。而警方检获的大麻份量与被告丈夫声称的每次吸食份量相约,虽然被告有可疑,但控方未能在毫无疑点下证明被告有控制或知悉涉案物品,遂裁决罪名不成立。

被告丈夫称大麻等属他所有

裁判官表示不会处理被告丈夫之证供。控方申请将屋内检获的物品交由警方保存,以待再作调查,获裁判官批准。

被告和丈夫林冠亨案发时为同居情侣。林以辩方证人身份作供时称,警方检获的研磨器、大麻花、电子磅和卷烟纸均属于他,坦承会趁被告不在时吸大麻,故被告并不知情。

案件编号:FLCC7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