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务员指小学生欠债要“肉偿” 设价目表定肛交手淫还款额 囚7年
货仓男工因下载儿童色情影片而被捕,但警员调查时发现其手机另有“珍藏”,包括一名男童穿校服露械的相,因而揭发男工在4、5年前结织一名小五男童后,多番以钱利诱对方手淫及口交,至男童约14至15岁时更与对方肛交。男工早前承认与16岁以下男子肛交等共13罪,高院法官今(24日)判刑时,直斥被告视男童为猎物,在案中利诱对方,甚至在案中有“价目表”,直指被告的做法低贱,最终判他监禁7年。
现年32岁的被告何永康,早前承认1项企图与16岁以下男子肛交、2项与16岁以下男子肛交、5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非礼行为、4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1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
被告认为未有违反诚信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暴力,亦没有违反诚信。
惟法官判刑时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他活在恐惧和羞耻中,感抑郁和焦虑,事后会发恶梦和回忆事件,此外,他自尊心低落,担心同学和朋友会知道事件。
被告有娈童特征重犯机会高
而被告的心理报告指,他在案中有娈童的特征,被未成年男子吸引。被告亦向心理学家承认,和另外两名未成年男童有亲密关系,因此本案的事主是第三名受害者。报告认为被告未有展示足够的悔意,评估他重犯机会高。
事主首次受侵犯仅10岁
法官续指,事主第一次性侵时年仅10、11岁,十分年轻,而且是受利诱才同意做出案中的行为。法官斥责被告视事主为猎物,透过性行为代替还钱,甚至在案中有“价目表”,若事主替被告手淫、口交、肛交,可得100、200或400元,法官直指被告的做法低贱。此外,法官判刑时亦考虑被告肛交时未有使用安全套,以及拍摄影片和相片等。
被告藏87段儿童色情片
案情指,警方于去年5月到被告的住所搜查,发现其电脑内存有87段涉及儿童色情的片段,大部份为成年男子和男童之间的性行为,包手淫、口交和肛交。被告在被捕警诫下承认,片段都是他下载所得。而警员之后检查被告的手机和记忆卡,找到多段本案事主为被告进行口交的片段,当中的事主介乎12至14岁。此外,记忆卡另存有两张相,相中身穿校服的事主向被告露出阳具。
事主14至15岁与被告肛交
警方之后找到事主,他在录影会中透露,在小学五年级时认识被告,之后与被告发生性行为。起初他替被告手淫、口交,至他14至15岁时亦有和被告肛交。
警方调查后亦发现,被告曾于2016年图和事主肛交,但因事主喊痛而未能成事,至2017年被告两次成功和X肛交。
案件编号:HCCC29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