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消防处:曾与警方研直升机送伤病者 技术限制未实行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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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争议未息,上周五(21日)示威者再发起不合作运动,大批人士包围警察总部约16小时,期间警方召唤救护车将不适的职员送院,惟道路受阻及警方锁著大门,救护员需花费约2小时才能接触伤病者并送院。
消防处指,当晚曾与警方研究以直升机将伤病者送院,但因技术及行动安排等限制,故未能实行。处方又指,警方曾建议救护车可经轩尼诗道前往警察总部,避免遇上阻塞。
消防处今日(23日)下午回复《香港01》指,当晚曾与警方探讨,利用直升机在警察总部的天台,将紧急伤病者送往医院治理的可行性。不过,经硏究后认为存在技术及行动安排等限制,不适宜让直升机降落作运送伤病者用途。
此外,警方亦曾建议救护车可经轩尼诗道前往警察总部,避免遇上阻塞。消防处便通知前线救护车,可考虑经轩尼诗道前往现场。
消防处共调派5辆救援车 首辆10时01分到场
消防处早前回复指,21日晚上9时43分,接到警察总部紧急救护服务召唤,先后调派5辆救护车前往现场,其中两辆于10时01分到场,接触伤病者时间分别为11时54分及翌日零时40分;另外三辆救护车属其后被派往增援车辆,分别于10时36分、翌日零时14分及22分到场,并分别于11时51分及翌日零时35分接触伤病者。
该5辆救护车合共将15名伤病者,分送玛丽医院及律敦治医院。当救护车抵达医院后,救护员将15名伤病者交予院方,并没有伤病者中途离开救护车。至于伤病者有否登记入院,消防处指要向医管局查询。
医院管理局早前亦表示,就港岛区的大型群众活动,由21日中午12时至22日上午11时,有9女3男、共12人曾被送往玛丽医院及律敦治医院,年龄介乎27至68岁。所有人已经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