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假文书案】辩方律师:前校长陈章萍只短暂看过文件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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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兴德学校被揭聘用遭注销教师资格的男子张锦辉(又名张钟谦),前校长陈章萍被指向教育局呈假文件案续审,陈未有出庭自辩,只由代表律师陈辞,律师强调,陈在教育局的调查员到校调查当天,只曾短暂看过的文件,而该文件又可能有其他人接触到,认为控方未足以证明陈有罪,惟裁判官却指,控方证据显示,张面试那天,学校系统已有一名叫张钟谦之名,可见张早已是校内职员。官听罢称会于7月2日裁决。

辩方律师指被告陈章萍(左)不知道文件是假的。(林乐儿摄)

被告陈章萍(46岁),否认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她于2017年5月24日,明知一份日期为2016年7月16日求职者面试记录表格,即聘用张锦辉的文件属虚假,仍呈上教育局,意图使教局职员郑国仁信纳为真。裁判官裁定陈表证成立,陈未有出庭自辩,亦没有传召证人。

辩方指表格或会被其他人接触到

辩方律师结案陈词指,控方须证明被告明知涉案记录表是假依然使用,才能裁定罪成;然而,陈根本不知该表为虚假。他谓,有份出席面试的副校长何志辉供称,记录表会交给书记存于某房间中,但未知房间会否锁上,而时任校监钟佳荣事先知悉教育局会派人调查,或会接触文件。

指陈只短暂看过记录表

辩方又说,当日调查时,陈只曾短暂看过涉案的记录表,便递给教育局职员。另外,会议室并无影印机,故由书记将包括涉案记录表的一叠文件带出房外影印,随后再经陈传给教育局职员。

官指张的别名早已在职员系统

辩方提及兴德的拍卡记录时,裁判官透露,涉案的记录表日期为2016年7月16日,惟当天学校系统已有“张钟谦”一名,意味他已是学校职员。辩方即解释张或受聘为临时工,裁判官则指未有证据证明此事,最后把案押后至下月初裁决。

案件编号:TMCC23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