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指警员要求“叫耶稣嚟见我哋” 市民入禀求处方道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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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引发激烈警民冲突,有基督教牧师在记者会透露,冲突时向警方提出是否可先举旗,才发放催泪弹,有警员回应:“叫你耶稣落嚟见我哋!”有市民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指该警员的要求荒谬和不合逻辑,并令教友感冒犯及难受。该市民指警方要求属越权、不合法及不合理,而警务处处长就此事向公众作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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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谭志辉,曾任职法庭书记,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而天主教香港教区和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则被列为有利害关系一方。
指警无权亵渎他人信仰
入禀文件指,有警员于本月12日于金钟执勤时,向神职人员要求:“叫你个耶稣落黎见我地!”惟申请人指,根据《警队条例》并无授该警员执行职务时,可作出基于宗教的歧视行为,或亵渎他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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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传召“非自然人”属荒谬
而传召属“非自然人”的主耶稣基督,明显属荒谬和不合逻辑,在新闻披露后,令所有教友包括申请人,感受冒受及难受,成为“次受害人”,其不合理程度超出合理性原则,是任何据理行事的执法人员都不会作出。
申请人要求法庭颁令,指警员当时的要求超出《警队条例》所赋权力,属越权、不合法及不合理。申请人又要求警务处处长向公众作出道歉。
案件编号:HACL16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