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表格造假 前西贡乡郊代表刘国华认罪候判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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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西贡乡郊居民代表刘国华,在2019年乡郊代表选举提名表格中,虚报自己及3名提名人的主要住址,表格并载有其中两名提名人伪冒签名,早前遭廉政公署起诉,今日(1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认罪侯判。
刘国华承认自己在与选举有关的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违反《选举程序(乡郊代表选举)规例》第90(1)(a)条;以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案件将押后至7月2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指,刘国华曾在2003年至2019年担任西贡乡村大街(西)居民代表,在2018年11月16日向民政事务总署提交提名表格参选,惟在11月22日撤回提名。表格中报称自己妻子、外甥及弟媳及两名村民为提名人,并附有签署;同时报该村一间曾由其父亲经营的杂货店为自己、妻子、外甥及弟妇的主要住址。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发现,刘自2017或2018起,与妻子同住于西贡某住所,而该住所并非在该村范围内。其弟妇则从未在该杂货店居住过,同时外甥于案发时并非住在该处。廉署并揭露,在向民政事务总署提交的提名表格上伪冒弟妇的签署,而其外甥则不知悉自己被列为提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