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北逃港】脱北者遣返必遭酷刑对待 人权组织促港府保护

撰文: 林乐仪 周洁媚
出版:更新:

暂留在韩国驻港总领事馆的“脱北者”现时去向未明,脱北者关注组指现时该名“脱北者”有可能遭遇两种情况,一是被遣返回国,二是自称在香港被绑架,以显示“脱北”并非“自愿”,而回国后更可能遭受酷刑或不人道对待,如劳改等。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指,香港受国际及本地法例约束,有责任保护有机会遭受酷刑的人士。

是次国际奥数赛事有朝鲜学生(前排右二)参加,但期间有人脱队寻求政治庇护。(赛事facebook图片)

曾有脱北者被遣返遭劳改

现时“脱北者”身处领事馆,按本港法例,他的去向将由韩国政府决定。脱北者关注组发言人刘冠亨指,若该“脱北者”遭遣返朝鲜,按过去例子,大部份人很大机会将被送到劳改营,至于如何“处理”,则要视乎他们“所为何事”。举例如脱北者只是离开北韩边境,前往中国寻找食物,此类人即需劳改数星期至数月;但若曾接触辅助脱北者或人权组织,惩罚更重或及至酷刑。

香港有责任保护脱北者 

对于脱北者若被遣返回国,可能遭受不人道待遇。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指,中国1986年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列明各缔约国有责任保护有机会遭受酷刑的人士,不让其被遣返回国,而公约在香港都适用,香港亦就此公约立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等。因此他指,现时该脱北者虽在韩国驻港领事馆,港府无权干涉,但若脱北者离开领事馆,向入境处提出免遣返声请,便需尽快评核,查明声请者会否在遣返回国后遭遇不人道对待。

脱北者资料外发泄 恐有生命危险

罗沃启又指港府须对“脱北者”所有资料保密,不应披露其家庭状况,否则会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2007年有5名朝鲜人逃到韩国,其后他们的身份在韩国政府给予媒体的资讯中曝露,其后他们26位居住于朝鲜的家人从此音讯全无,5人就此入禀法院控告韩国政府,经过多年审讯,首尔高等法院终裁定脱北者胜诉,政府需向他们每人支付1.2亿韩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