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短片见警方不当使用武力?一哥卢伟聪咁样讲

撰文: 梁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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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原于周三(12日)恢复二读,大批反对条例修订之示威者于金钟一带示威,与警方冲突,期间警方多次出动布袋弹、橡胶子弹及催泪弹等。《香港01》及其他媒体、网上短片均拍到疑似警方在无警告下向示威者发射胡椒弹、催泪弹;向没反抗之示威者使用警棍;以粗言辱骂记者等片段。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周四(13日)见记者,指在可行情况下,均会先发出警告才发射催泪弹,形容警方使用武力之行为是适当。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于下午见传媒,有传媒指警方当日在投掷催泪弹或发射橡胶子弹前,涉嫌没预先警告或事后才举黑旗,问卢伟聪有否违反《警察通例》或守则。卢伟聪回应指在警方的指引中,在可行的情况下会先发出警告,“我们昨天(12日)已举了很多次黑旗,亦有口头警告,不知大家能否收音。”他补充,如果情况很危急,可能会未发出警告便发射催泪弹,指“也不出奇”。

一哥卢伟聪会见记者。(鲁嘉裕摄)

从网上影片可见,有警员连续并近距离,向坐于路壆之人士施放胡椒喷剂;另一段影片中则有多个速龙小队的成员把一名示威者推倒在地,并连续挥动警棍,影片中听到有声音高叫:“你们在做什么!”、“他什么都没有做!”;而从另一段网上影片,见有警员水平式发射催泪弹,画面中一名外国记者即时喝止:“你射向记者!”

对于有人质疑警方所使用之武力是否恰当,卢伟聪解释,警方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迫不得已使用武力驱散人群和控制场面。他强调警方在使用武力时,严格依从警队使用武力的相关指引,“昨日的情况下,我的同事使用武力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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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聪又指自己对传媒最客气,明白传媒工作者或遭到不礼貌对待,望他们体谅:“我在这感到很抱歉。如果你们真的受到不礼貌对待,但我请你体谅,我们有些同事工作了逾30小时,跟你们一样。”补充自己所说的话“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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