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强奸犯自称“外判警员” 录性交过程骗援交女肉金 囚5年2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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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强奸罪而被判囚6年的销售员,两年前刑满出狱后数月,便相约援交少女。惟他享用口交服务期间,突自称是“外判警员”,先检取3500元的“肉金”,再要求少女做足全套性服务兼扮其女友离开。少女无奈就范,事后告知社工后报警。销售员早前在高院认罪,法官今(11日)判刑时直斥被告的罪行卑劣可耻,利用事主的幼稚和脆弱犯案,性交期间更录影及录音,遂判他监禁5年2个月。

被告林介文在高等法院承认以威胁手段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为罪。(资料图片)

被告林介文,33岁,承认以威胁手段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为。被告在2012年曾因强奸罪成被判入狱6年,2017年5月8日出狱,4个月后干犯本案。

法官判刑时引述事主的创伤后遗症,有焦虑及抑郁问题。她担心案中的录影和录音流出。

专家认为被告沉迷于性

至于被告的报告,心理学家认为他沉迷于性,为一已私利而控制和威胁他人,认为他的重犯机会高。此外,被告在涉及上次强奸案时,在该次评估中表示会改变其性态度,惟他在获释后却找援交少女。

官斥被告行为卑劣可耻

法官直斥被告在案中的行为卑劣可耻,利用事主的幼稚和脆弱犯案,以她做援交一事作威胁。此外,被告在案中没有做避孕措施,期间更拍下录影及录音,案发日翌日再致电事主,威胁对方再次性交。

被告曾扮经理人奸少女

法官指被告是性罪犯,出狱后数月再次犯案。他在本案中亦是有预谋,而事主的心理亦受本案影响。法官考虑以上因素后,遂决定判被告入狱5年2个月。

被告曾因假冒模特儿公司经理人,为一名17岁少女度三围及检查脂肪而强奸对方。

女事主为赚学费当援交女

至于本案的案情指,X案发时18岁的女事主X,为支付高级文凭课程的学费,于2017年8月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登记帐号。她于同月27日与被告在Instagram上达成协议,以3500元提供2小时的援交服务。

两日后,被告和事主在观塘港铁站见面,两人到一间时钟酒店。被告要求查看事主的身分证,查证事主已年满18岁便拍下证件。事主在房内洗澡期间,被告突然自称外判警员”,负责收集有关援交的情报,又假装检取早前支付的3500元肉金,作为“证物”。

事主怕被捕而不情愿下性交

被告要事主和他性交,她起初拒绝被告要求,但因担心被捕,遂在不情愿之下遵从,而被告在性交期间更录影及录音。两人离开时,被告讹称附近有“同事”监视,要事主假装为其女友,和被告牵手离开,事主亦被被迫就范。

惟被告食髓知味,事后再联络事主要求再次性交,威胁指再见面时才会删去其个人资料。事主因十分害怕及担心,终将事件告知社工,事件报警处理,被告于9月8日被捕。

案件编号:HCCC26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