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弹袭警署】25岁被告被拒保释 还押警方看管作认人手续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上周五湾仔警察总部外一部警车及跑马地警署遭人纵火,警方事后拘捕4人。其中一名青年被控2项纵火罪,今(10日)被押解至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向法庭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行认人手续,又透露案中有7名证人,青年的保释被拒,并需要还押警方看管。

被告庄鑫淼(25岁)被指于本年6月7日在湾仔军器厂街及骆克道交界纵火损毁一部车牌AM7203的警车,又于同日纵火损坏跑马地警署外墙。

被告听取2项控罪后均回答明白,控方接著申请押后案件,并要求将被告交由警方看管以待进行认人手续,控方亦透露案中涉及7名证人。辩方欲申请保释,亦要求还押于荔枝角羁留所,不过裁判官以案件性质严重、被告曾反抗警方、逃避警方追捕等拒绝其保释申请,并决定将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案件编号:ESCC14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