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京租务纠纷被追4300万 方刚指非本地发生 官准撤销案件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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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立法会批发及零售界别议员兼自由党党魁方刚的儿子,四年前就北京朝阳区一物业租务,与内地公司签署租务补充协议,方刚与另一公司成为协议的担保人,其后因未能交吉而遭内地公司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追讨4300万港元损失,案件今在高院聆案官提讯,聆案官同意案件发生在内地,非香港司法管辖内,香港法院的判决未能在内地执行,故同意撤销案件。
原告为内地的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两位被告分别为方刚及新设想(香港)有限公司。入禀状指,原告与两被告及北京新设想商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12月达成在北京朝阳区望京西路的租约补充协议,两被告是有关协议的担保人,由于北京新设想商业有限公司未能在2013年3月31日迁出,被指违反协议,令原告蒙受损失,因此入禀向两被告追讨赔偿。
代表被告的一方今申请撤销传票,并指原告是物业业主,物业在内地,双方在内地签署合约,有关用语亦是内地法律名词如“补偿金”,有关纠纷应在内地法院解决,而非香港,而且当时实际情况时该物业楼高六层,第六层租予万达集团经营戏院,在限期后的2013年4月24日涉案商场有七成租户已迁出,而北京新设想商业有限公司亦依时支付2千万元,非原告所指的违反协议情况。
案件编号: HCA 223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