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未向冯追收订金  陈婉玉称“冇谂到害唔害佢”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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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元的订金一案在区院续审。陈婉玉今(31日)接受控方盘问时,承认自己知道公务员不可接受薪金以外的款项。她被问及不向冯永业追收涉案的雍景台51万订金,是否觉得“害咗佢?”陈指,“唔记得咗(该笔款项),冇谂到害唔害佢”。双方举证完毕,案件押后至6月18日进行结案陈词。

认识冯永业的饭局中 不知对方是副秘书长

陈婉玉今早接受控方盘问时指,在2003年初认识冯的饭局中,赌王外甥谢天赐事前没解释过为何叫她到该饭局,虽然她与冯应有互相介绍,但不记得有否交换卡片,当时只知冯为政府官员,不知道他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

被问到2003年至2005年间,是否经常就工作上的事情向谢请教,陈表示在2003至2004年“冇咩工作上嘅嘢问佢”,但2005年后期便有问。对于谢所说二人在2004年下半年关系变差,陈表示“唔觉得变差”,陈亦否认谢指她“急于证明she is not under my shadow,不想under my jurisdiction(不是活在我的阴影下,不想在我的管辖范围下)。”

被问到二人同时出席的2005年1月立法会会议,陈先是承认在会议上见过冯,但冯没与她打招呼,而她亦认出冯在会议上有发言,及后控方再问她是否确认在会议上见过冯,但她却指“唔记得”。

陈婉玉否认在2004年下半年,和谢天赐(图)关系变差。(资料图片)

陈知道公务员不可接受薪金以外的款项

对于在2004年至2005年间,有否与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政府官员就直升机业务联络,陈回道“我无需要”,不过控方却指出在多份港联与局方的来往文件上却见陈有签署,质疑她早前说法,但陈解释“无需要”是指她不会主动找局方对话。对于2005年12月31日局方传予港联航空的斥责信,陈表示不知赌王因此事斥责谢。

陈承认自己知道公务员不可接受薪金以外的款项,被控方问到不追冯还涉案的雍景台51万订金“唔觉得会害咗佢”?陈解释“唔记得咗(该笔款项),冇谂到害唔害佢”。

陈婉玉否认控方所指, 想找政府内有影响力的人帮忙。 (资料图片)

控方指陈在找政府人的人协助

控方指出2004年9月陈已知冯的身份,而涉案的雍景台51万订金则属“甜头”,因陈自觉能力不足,想找政府内有影响力的人帮她,或不刁难她,陈不同意。

被告冯永业(55岁),现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两项控罪;女被告陈婉玉(62岁),则被控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案件编号: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