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开审 两被告要求免坐犯人栏 控方申请修改控罪内容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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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嫌在位期间,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港元支付买楼订金,以优待陈的3间相关公司,二人因而被控受贿、行贿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共3罪,案件今(20日)在区域法院开审。甫开庭时,冯及陈的律师均称需两被告协助跟进文件,要求不用坐犯人栏,获法官批准,控方亦要求修改控罪的内容及字眼。

被告冯永业(55岁),是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的丈夫,他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两项控罪;另一被告陈婉玉(62岁),则被控向公职提供利益罪。冯今由资深大状谢华渊代表,而陈则由资深大状余承章代表。

冯涉收51万后优待陈及其公司

控罪指,冯涉嫌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陈婉玉接受51万港元,作为倾向优待陈或有陈相关的三间公司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冯约相约期内,收取陈51万元,作为冯购买香港罗便臣道一个物业的临时订金。陈则被指涉嫌于向冯永业提供这笔51万港元的利益。

控方求列明冯逾千万买半山物业

控方申请修订控罪详情,包括指受贿及行贿控罪中,列明冯以1020万购入罗便臣道雍景台单位,但冯却收取陈的51万元,作为单位的临时订金,及在公职人员失当罪中,列明冯刻意隐瞒与陈在2009年就单位的往来商议,但没有作出申报。

控方原亦要求删去餽赠、费用、佣金等字眼,但辩方不同意,控方最后愿意保留,法官批准控方修改控罪,案件押后至11时半再开庭。

案件编号: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