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释法游行案 吴文远等6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 1人脱罪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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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涉嫌于3年前反释法游行期间,偏离原定路线,前往中联办并在门外。吴被指坐上铁马及呼吁占据干诺道西行车线,有人听从并与警方冲突。9人被控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非法集结等8项控罪受审,其中7人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今(15日)裁定吴文远两项煽惑他人非法集结罪成,其余6名不认罪的被告,亦有人罪成,年纪最大的被告周树荣无罪释放,裁判官把案押后至下午再处理各被告的求情,被告们准继续保释,吴文远表明会上诉。

吴文远等多名参与2016年反释法示威的示威者,事后被控非法集结等多项罪名。(林乐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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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告被控8罪

本案其中2名被告林朗彦(24岁)及林淳轩(25岁)早前分别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罪及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今午再讯。7名不认罪的被告为吴文远、叶志衍、卢德昌、周树荣、周嘉发、郑沛伦及陈文威,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非法集结、袭警、阻差办公等共8罪,各人定罪情况详见下表。

反释法游行9被告控罪及定罪表

被告 控罪 定罪情况
1吴文远(42岁)

2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

均罪成
2 叶志衍(29岁)

参与非法集结罪

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

均罪成
3 陈文威(25岁)

2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只有1罪成
4 卢德昌(24岁)

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罪成
5 周树荣(67岁)

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罪名不成立
6 周嘉发(27岁)

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

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

罪成

罪名不成立

7 林淳轩(25岁) 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认罪
8 郑沛伦(24岁)

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

罪成
9 林朗彦(24岁)

1项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罪

认罪
2016年11月2日,有传中央将就立法会宣誓事件进行释法,数天后民阵发起反释法游行,从特首办游行至中联办,并在中联办外集会。民阵称有1,600人参与游行。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铜锣湾书店事件主角林荣基,以及多个非建制政党均有参与。(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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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远推铁马突破警方防线

裁判官黄雅茵裁决时称,录影可见吴文远爬上并摇动铁马,又向其他人说“爬出嚟就得㗎啦。”其后包括另外4名被告的在场人士响应。官指,爬过铁马属突破警方防线,要成功越过必然要使用某程度暴力,过程不可能有秩序,必涉及粗暴、具攻击性或违反的公众行为。黄官判定,吴文远摇动铁马、企图及呼吁他人越过铁马时,已知悉游行人士爬过铁马,会危及社会安宁,遂裁定两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罪成。

游行时改道至中联办

案情指,2016年11月6日民阵举行反释法游行,队伍抵皇后大道中时,没有按不反对通知书规定转入银行街,改道沿皇后大道西前往中联办,各被告参与了未经通知的游行。吴文远在干诺道西,突然从行人路爬上及坐在铁马上,煽动他人违抗警方命令,爬过铁马占据干诺道西马路。有示威者应吴的煽惑,尝试爬过铁马及摇动铁马约20秒,与警方发生冲突。

案件编号:WKCC36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