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大律师公会石书铭:港人港审可行 不违追溯力原则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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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7日)召开记者会,坚持修订《逃犯条例》,并逐一反驳坊间提出的可行方案。大律师公会执委石书铭今早(8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中接受电话访问时,批评政府在会上未有回应对内地司法与人权的看法,修订后如何解决两地司法体系的差异,因此仍然担心一旦通过修例后,被移交回内地港人逃犯的人权得不到保障。
早前实政圆桌田北晨提出“港人港审”方案,石书铭认为方案可行,扩大本港司法管核权,并能处理去年台湾杀人案,不会违反刑事法不得具追溯力原则。

郑若骅(右)指,坊间现时五个方案均不可行。(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执委石书铭在节目中认为,“港人港审”方案是扩大本港司法管核权,能够处理由涉及刑事罪行的台湾杀人案,不违反刑事法不得具追溯力原则,“罪行一直都系度,就算改例后,谋杀听日都系谋杀。”

至于郑若骅指,港人港审会为香港刑事法律制度行之已久的“属地原则”,带来根本改变。石书铭回应称,“属地原则”是指一个司法管核区只有权利管理该区发生的罪案,但强调并非“一成不变”,举例本港法院已获赋予处理境外性侵害儿童罪行等。

他又批评,现时政府的方案,以单次个案方式处理移交逃犯请求,并无长期协议框架下的保障,又绕过立法会“把关”;故建议改由特首发证明书,批评人权保障减少,“难度每次只系信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