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夺命案】医生李宏邦涉图误导警员提堂 疑称事主哮喘求医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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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经理张淑玲去年在诊所注射Botox后丧命,警方经调查后,控告整形外科医生李宏邦企图误导警务人员等共21项罪名,当中疑涉讹称女事主因哮喘病求诊,案件今(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透露日前取得死者的毒理报告,但尚未有验尸报告。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5日再讯,以待控方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被告续获准保释。

被告李宏邦被控企图误导警员等21项罪名。(林乐儿摄)

被告在诊所内犯案

被告为86岁医生李宏邦,被控2项“企图误导警务人员罪”、12项“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罪”及7项“没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罪”。他被指于去年11月11日,在尖沙嘴堪富利士道8号格兰中心1706室,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团诊所干犯以上罪行。

涉讹称女死者因哮喘求医

该2项“企图误导警务人员罪”指他提供虚假资料,即张淑玲当日因哮喘到诊所求诊,以企图误导高级警员及警署警长。

控方指事件涉及打Botox针致死,而今日的控罪以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起诉,因检控期限先提堂。至于死亡事件,控方表示不久前取得毒理报告,需转交病理学家深入调查,另需等候验尸报告。

被告幼子亦是医生

被告在港的诊所有2间分店,月入15万。被告与六旬妻子同住,育有5名子女,其中3名子女在外国工作。其33岁的幼子也是医生,两父子一起工作。裁判官准被告的保释金由5万增至20万元,期间不得离港,但准他于本月13至26日往纽约出席家庭聚会。

女死者张淑玲,52岁、于瑞士宝盛私人银行任职,她去年11月注射Botox后突然昏迷,送院抢救一日后不治。

案件编号:KCCC12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