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称遭司机滋扰要求禁令 司机称无联络电话才登门查询
电召汽车手机应用程式Uber(优步),早前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阻13名合约司机到两办事处滋扰,今早在区域法院内庭申请延长禁令,其中一名被告今早到庭提出反对,并称他因欠薪4月,又因Uber连联络电话也没有,才被迫到办事处追讨,优步回应称因载程程数上仍有争拗才未发粮,又指司机想联络可以写信而不应滋扰,聆案官最后准禁令延至下一次审讯。
原告Uber (Asia) Limited,13名被告依次为何彬权、吴少健、何永创、张顺恒、谢伟方、吴少辉、李浩平、张可亨、李卓贤、罗仲明、李宗明、李恒基、黄俊光、梁浩龙(全部姓名皆译音),原告要求禁令,禁止众被告到原告于长沙湾及上环的办公室滋扰及袭击员工。今天只有首被告何炳权及第十被告罗仲明出庭应讯。
Uber指司机想联络可以写信
首被告表示,Uber 拖欠他4个月薪金,曾多次以电邮联络但不获回复,而Uber又没有联络电话,他苦等数月,仍无人交待,迫于无奈下只好到Uber公司。惟到达其办公室后,却又无人承认是员工。
Uber的律师承认与众被告有合约关系,被告亦有载客及收取到金钱,因Uber觉司机所提的载客程数出现问题,才至今仍未有根据合约付费,而有关争议仍在处理中。聆案官也质疑Uber连让司机联络的电话也没有,Uber即指指司机们可以写信与公司接洽。
Uber律师司机若要追讨不用讲粗口
律师强调,即使司机有不满,可以用其他合法途径追讨,但不可用粗口“问候”员工。他又透露,本月8日取得法庭批出的临时禁制令,惟因没有部分被告地址,至今仍未能成功派送达文件至所有被告。律师又指被告们于上月28日曾到办事处作滋扰行为,其中第四被告张顺恒曾将属于Uber 的电脑推落地及抢走。翌日黄昏,众被告再到达上环办公室,阻止一名高级员工离开,更在他截的士期间包围及对他谩骂,员工其后到达国际金融中心时仍被人跟踪。
首被告在庭外强调,他没有违规或做假单,并称每次开工都要垫支,他称只想公司给他一个交代。
案件编号:DCCJ 33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