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前海法院接逾千宗涉港商业纠纷 港式跨境调解助化解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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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规划鼓励经贸合作,但港、深两地法规及文化有差异,如有商业纠纷,除了诉讼,现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设有调解机制,处理涉港澳台的跨省份商业纠纷案件。据统计,该法院近三年由香港调解员介入的案件有870宗。
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表示,大部分跨境个案涉及中小企,主要是双方对合作方式以及合同条款有不同理解,“在融合时大家都不太清楚如何去配合。”他认为尤其对于内地诉讼安排不够认识的人士而言,调解机制是一种保障,随住大湾区发展,相信港式跨境调解在大湾区发展中有领先作用,其信誉能帮助大湾区建立可以接轨外国及世界的调解体系。

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是首批在前海法院获认可的“港籍调解员”。(郑秋玲摄)

调解结果经司法确认 全国有效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涉港澳台的跨省份商业民事案件。据法院提供资料,2018年共有1,775宗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案件,当中69%涉港人、有1,226宗,法院聘任32名“港籍陪审员”,在去年参与141宗案件。

当事人在合约中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案件有22宗,判决了14宗。前海法院自2016年起引入调解制度,容许香港调解员接管有和解意向的案件。至今年4月12日,“港籍调解员”共处理870宗案件,约43%成功调解,主要涉及合同、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民间借贷纠纷等。调解结果会在前海法院得到司法确认,继而可以在全国执行及有效。

两地法律差异大 融合致使出纠纷

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是首批在前海法院获认可的“港籍调解员”,中心旗下的“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是前海法院的合作机构之一,至今在该法院完成了约80宗调解个案。罗伟雄表示,根据跨境个案的经验,约97%都是中小企,主要涉及股权、借贷、知识产权、财富管理纠纷等,“实际上两地法律有好大差异,在融合时大家都不太清楚如何去配合。”香港或外国投资者对内地法制及税制的认识不足,提醒投资前最好有风险管理,常见的文化差异,是对于合作方式以及合同条款有不同理解。

罗伟雄指,港式调解服务最初打入内地市场是于2014年,第一宗跨境案件涉及香港与内地两地投资者在房地产及金融方面的合作,在清盘阶段有纠纷,争议金额经调解后,由2亿人民币降至5,000万人民币。“他们对港籍调解员信心大,培训完有专业认证。”尤其对于内地诉讼安排认识不足的人士而言,他认为更加有保障,“一些在不同地方已经有的财富,包括遗产,在分配时出现争议,(调解)帮到当事人一次过处理好,不需要分不同地域去处理。”该中心现时亦与广州互联网法院是合作伙伴,另外与深圳、东莞、山东、上海等地法院洽谈合作。

香港经验助培训人才

就大湾区网要出炉,未有具体措施,但罗伟雄相信,随住香港与大湾区各地的贸易合作更频繁,料今年接获的跨境调解个案会增至250宗,现时正协助帮法院建立市场化调解服务,即为调解员订立报酬水平,吸引人才加入行业。他认为,“无论是国家、国际给香港的定位都好清晰,香港在调解仲裁都是世界首屈一指,整体在法律、人才配套,借助经验带入了大湾区,透过本身的系统同人才,帮助大湾区建立调解体系,可以接轨外国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