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司机驶新线不熟路 两望报站器冲红灯撞伤人 认危驾囚8个月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九巴司机前年驾驶双层巴士至秀茂坪时,“冲红灯”致行人滑倒受伤,包括眼眶下璧、颧骨璧骨裂、左手肘骨裂、左面擦伤,行人意外后要动手术,现仍要覆诊。九巴司机今(16日)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求情指因不熟悉有关路线停靠的下一站,两次向上望报站器,分神没专注当时交通灯号才酿成意外。被囚8个月,停牌2年。

被告袁应东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险驾驶被判入狱8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袁应东(42岁) 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控罪指他2017年12月4日在秀茂坪近宝达邨,危险驾驶公共巴士引致行人汤瑞娟受伤。

事主手肘需镶螺丝

控方透露,事主因意外请了40天病假,现已复工,但仍要覆诊,因事主意外后要在手肘动手术,并要镶嵌螺丝。法官考虑到本案情节、被告有良好品格、没刑事案底及没交通案底,量刑起点减至12个月,加上被告认罪,终判他囚8个月,停牌2年。

事发时第4次驾驶肇事路线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2017年4月才开始在九巴工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辩方解释,被告于2017年11月13日才第一次接受肇事路线的驾驶训练,事发当日只是第4次驾驶肇事路线,被告当天驶至肇事路段时,因不熟悉路线停靠的下一站,两次向上望报站器,分神没专注当时交通灯号才酿成意外。

被告有即下车协助事主

辩方又指,被告在意外后立刻下车帮助事主,当时事主清醒,碰巧看到有救护车经过,随即挥手截下救护车,前来帮助事主,事主意外后康复情况良好。

案情指,被告为九巴司机,他于2017年12月4日驾驶双层巴士至秀茂坪近宝达邨时,以时速30公里冲过红灯,撞到事主致她滑到在地上,行车纪录仪显示红灯至少展示4秒,被告才驶过去。事主意外后,眼眶下璧、颧骨璧骨裂、左手肘骨裂、左面擦伤等。

案件编号:DCCC 5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