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高层涉贪污案 谭伯荣侄儿因案误婚期 获判社服令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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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银㣔高层及谭伯荣等三人脱罪
根据案情,谭伯荣侄仔、即被告谭晓杰在谭伯荣旗下公司永海集团任职,依上司指示,从另一装修商索取一张不属永海集团的发票,捏造为属于永海物业地下装修费,意图为永海减轻税务,涉额逾26.8万元。案件审讯时,控方指控有关款项来自刘的半山干德道住所装修,谭表明愿意为刘支付一半装修费,即该笔款项。
四名被告依次为东亚银行私人银行部前高级副总裁刘有为(42岁)、谭伯荣(67岁)、谭的姪儿谭晓杰(34岁)及嘉信装修工程负责人陈成业(42岁)。刘被控7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谭伯荣被控7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谭晓杰及陈成业则同被控一项串谋捏改帐目罪。经审讯后,只有谭晓杰定罪。
案件编号:DCCC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