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妇为阻寮屋强拆 寻司法覆核保家园却被拒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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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西贡女寮屋户获地政署批准为寮屋进行修葺工程,惟工程完毕后,被地政署发现她加建了护土墙,非法占用政府官地之嫌,因而被署方下令将原址还原,并收回其寮屋。女户主不满署方决定,早前申请司法覆核,今早在高等法院要求临时禁制令以暂缓署方的清拆令,惟法官认为她的案件并无可争议理据,拒下禁令之余,亦拒绝批出她司法覆核许可。
申请人范华彩,78岁,声称在西贡壁屋新村居住逾40年,她于2012年获西贡地政总署批准修葺寮屋,以维修天花的漏水情况,惟地政总署于2014年发现完工后多了一块护土墙,指有关工程属重建而非修葺,2015年要求她把该地还原,同时亦取消她的寮屋资格。署方更于今年3月发出清拆令。
范声称维修时部份建筑物倒塌,才另建新墙,否认是重建工程,认为署方决定未有充分考虑她的个人情况,又指处方除发信表示工程须依照土地牌照的范围及高度限制以外,并未就工程发出任何指示或规则,认为决定不公。
法官区庆祥认为,范新建的部份在未经获准下进行,认为她违规在先,并无任何争辩理据,故不会颁下禁令,亦拒就她申请的司法覆核颁下许可。范亦因为非法占用官地而被票控,有关案件已定于今年8月在观塘法院审理。
案件编号:HCAL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