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抢手机案】许斥跟踪议员做法荒谬 忧资料传送至中联办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被指去年在立法会内抢走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电话,被控普通袭击等三罪案件续审,许今(1日)出庭自辩,直斥保安局以“狗仔队”记录议员行踪做法荒谬,怀疑资料或会被传送予中联办或中央政府,破坏一国两制、令立法会的公信力荡然无存,又指当天女事主行为鬼祟,怀疑她作违法行为。
指“狗仔队”跟出跟入
裁判官上周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许今出庭自辩指,“狗仔队”在审议重要议案时便会出现在立法会大楼,“跟出跟入”观察议员位置,他直斥“狗仔队”做法荒谬,他们没权进入立法会,而记录议员行踪亦违反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又干预了立法会的运作。
担心资料会送至中联办
许续指,“狗仔队”的存在对议员构成压力,“有议员觉得要对西环、中联办负责”,如被记录行踪,对于就要哪些议案回立法会投票会有压力,许称他亦不知有关资料会何时被使用,资料或会传送予外间机构,甚至中联办。
疑“狗仔队”未有申请许可
许表示,进入立法会前要申请许可,但“狗仔队”从没作有关申请,若有人要进入立法会,行管会会对所有议员作相关通知,但许称从未收过通知,他向立法会秘书处查询时,秘书处亦无法告知“狗仔队”是否已作申请。
收集资料要先得同意
许续指,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若要收集资料,必先要知会被收集资料的人士,但他从没被知会,若只希望要有足够议员开会,或有足够议员通过议案,只要派官员参加会议或观看会议直播即可,直言“派咁多人观察过左火”。
他称在2017年至2018年间已不断去信政府,拒绝他人收集有关他的资料,又认为“狗仔队”由以纸笔记录,转为以电话及电脑记录,令情况更加可疑,怀疑资料或转寄至中央政府,直指破坏一国两制、令立法会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指女事主当时行为鬼祟
许又谓当时发觉女事主鬼鬼祟祟,怀疑她作违法行为,亦认为自己有责任阻止及披露有关行为,故抢去女事主手机搜集证据,并将在手机中找到5个相关的文件传送至自己的办公电邮。许及后就此事向私人专员公署投诉,而他透露署方即将就事件展开聆讯。被问到为何使用“Gmail”电邮地址,许直言“我信Google多过信政府”。
体量女事主只是“打工仔”
对于事后为何向女事主公开道歉,许解释当时因事件受党友斥责,又深感女事主只是“打工仔”,他要针对的是政府,故对事件令女事主感到难受、不开心感到抱歉。
被告许智峰,36岁,现被控三罪: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普通袭击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
案件编号:ESCC25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