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自愿供款、购买延期年金扣税上限增加 明天起生效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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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本月20日通过有关延期年金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的扣税草案,两者的扣税上限增至6万元,明天(4月1日)起生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31日)发表网志,指在新的税务安排下,扣除额上限为每年6万元,此上限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合计上限,以现时最高的税率(即17%)计算,每年最多可以节省10,200元税款。

刘怡翔发表网志,指出政府从明天起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优惠,鼓励市民作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购买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 (资料图片)

刘怡翔发表题为“以税务优惠鼓励退休储蓄”的网志,指出政府从明天起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优惠,鼓励市民作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购买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鼓励劳动人口尽早储蓄作退休之用,以应对长寿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可扣税上限为每年6万元

在新的税务安排下,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或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可享税务扣除,扣除额上限为每年60,000元,此上限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合计上限。以现时最高的税率(即17%)计算,每年最多可以节省10,200元税款。 

刘怡翔提醒,延期年金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不能直接作出比较,市民应考虑自己的需要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作出取舍,并可透过投委会的“钱家有道”网站,了解这两项可扣税退休财务规划工具是否符合个人需要。明天起,保险业监管局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会分别在其网页,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强积金计划名单,以及公布合资格延期年金产品的名单,供市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