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中原员工 涉收120万元非法佣金 判入狱15个月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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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诉69岁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前高级营业主管陈裕发,他涉嫌就一宗逾5.9亿元的中环住宅物业交易,从一名时任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收受一笔逾120万元非法佣金,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告今日(2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5个月。
案情指,69岁被告陈裕发于案发时是派驻中原写字楼部的高级营业主管,负责监督一组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以促成物业交易。被告于2015年将他的一名客户介绍给一名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该客户要求他们为她的公司物色一些商业物业;被告于是要求该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跟进有关事宜。
该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向该客户推介干德道一个住宅物业,而客户在被告及该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陪同下参观有关物业两次。该客户于同年12月23日就该物业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成交价为逾5.9亿元。该宗一手物业交易的完成交易日期为2016年4月11日。
而中原于2016年6月17日,就该宗交易向该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支付一笔逾330万元销售佣金,并向被告支付一笔逾160万元主管佣金。该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收到佣金后,同日从她的银行户口将一笔逾120万元款项转账至被告的银行户口。惟根据中原的政策,被告就有关交易收取主管佣金后,不准摊分其下线地产代理营业员从同一宗交易所收取的销售佣金。
暂委法官练锦鸿判刑时称,被告的行为荼毒地产界营商环境,并令中原蒙受经济和商誉的损失,暂委法官亦下令被告须向中原赔偿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