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诚7.2亿元黑钱案终极上诉失败 重回监狱继续服刑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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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冠球会伯明翰前班主杨家诚,前年3月在区院被裁定洗黑钱7.2亿元罪成,被判入狱6年。杨上诉至终审法院,认为法例无须控方毋须证明洗黑钱所涉罪行,有不当之嫌,要求法庭裁定他无罪。法院今(7月11日)被颁下裁决,驳回杨所有上诉理由。早前获准保释等候终审上诉的杨,即时被惩教署人员押回囚室,送返监狱完成余下4年半刑期。
一生传奇的杨家诚(55岁),去年获终院准他保释等候上诉,他今早在妻子王曼郦及儿子等亲友于陪同下到庭。杨太得知杨须被押后后,神色凝重,对被问及对判决失望,她暂不肯回应。
杨在上诉时主要争拗控方指,涉案款项属犯罪得益,须否证明该些金钱与甚么罪行有关。他的律师认为洗黑钱控罪要证明犯案者的心态是甚么,及各项罪行的内容不准重叠的规则,是否适用于洗黑钱案。
杨家诚一生传奇 理发师变英超班主 洗黑钱成阶下囚
杨原本名不经传,因2007年收购当时为英超球队的伯明翰股权才被起底,当时只知他是“屋邨仔”出身,父亲是菜贩。他中五毕业后做理发学徒,慢慢累积名气,在皇家太平洋酒店和半岛酒店开设Vole发廊,替林青霞理发,透过炒股票和投资澳门赌业而致富。
2008年收购《成报》,至2009年豪掷10亿元收购伯明翰。杨于2010年买入山顶白加道大屋,向银行承造5,000万元按揭,但翌年断供,2012年被银主没收。
一直表现风光的杨,至2011年突然因洗黑钱被捕,被控的五罪指他在2001至07年间用三个个人银行户口及两个由其父杨松开立的户口清洗逾7亿元黑钱,五罪全部成立。
案件编号:FACC 1,5,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