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建筑师陆谦受爆争产诉讼 次子被指违反责任 被要求赔偿损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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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设计上海中国银行,属于第一代华人建筑师陆谦受,于1991年去世后,其遗产引发诉讼。中银(香港)以陆谦受遗产特别信托人身份,3年前入禀控告陆的次子陆承泽,要求对方交出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股票及现金等。中银(香港)日前再入禀高等法院,指陆承泽等人处理遗产和成立慈善基金时,违反责任并有不当得益,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以及交代相关帐目。

陆谦受曾在英国留学,是第一代华人建筑师。(网上图片)

次子为遗产执行人

原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首被告为陆承泽,他陆谦受的次子,亦是陆谦受的遗产执行人,其他被告包括:冠标国际有限公司、陆承泽的女儿陆曼庄、律师邓赐强,以及邓赐强赵贯之律师事务所。此外,律政司亦以监察人身份被列为被告之一。

被告们被指违反责任

入禀状指,首5名被告在处理陆谦受的遗产、成立和运作慈善基金和冠标国际有限公司时,违反责任并有不当得益,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以及交代相关帐目。

陆谦受父亲曾在港办报

陆谦受的父亲陆灼文早年在港办报,亦为慈善家及教育家。而陆谦受于1922年在圣若瑟书院毕业后,入读伦敦建筑学院。他之后获聘为中银的总建筑师,负责设计中银各分行和办公室等,包括中银香港旧总行。他于60年代退休,1991年因病去世。

而中银(香港)曾于3年前入禀,要陆承泽和冠标国际,交出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股票及现金等,以及披露遗产账目。

案件编号:HCA47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