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论坛】香港校董会:建立校董认证制度 迈向优质校本管理
2019年3月6日,天水围李东海小学图书馆主任林老师于校内轻生,揭发校长罗婉仪疑向老师施压、辱骂,甚至要求老师写悔过书。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回响,东华三院主席王贤志交代校长即日起休假,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了解事件。而外界则有声音批评指,政府于2000年在所有公营学校推行“校本管理政策”,原意让学校有更大自主权,灵活管理校务,运用资源及计划学校发展,但实际上却欠缺监管,令部分学校变成校长的“独立王国”。而香港校董会则发表声明,认为校本管理模式有多方面改革、完善的空间。
以下为香港校董会的声明全文
撰文:香港校董会主席司徒美仪博士
日前教师轻生事件,令人心感难过。酿成是次悲剧的原因不一而足,有关当局正查证内情,本会不拟评论个别事件,然从近年偶尔出现的负面教育新闻可见,迄今为止,以校本管理模式迈向优质教育的机制,尚有可供完善的空间。本会对优化学校行政及管治有以下意见, 可供教育界参考。欢迎传媒报道. 如有问题请联络本会副主席高汉明先生.
1、 放权校本管理 发展方向正确
本会认为教育当局下放权力,积极提升学校施政的透明度,容许学校有更大自主权,以厘定学校发展策略、提升学习成效、发展学生多元潜能,进而培育青少年成为适切社会需求的人才,发展方向正确。然而,在现行校本管理制度下亦存漏洞。教育当局对校董的资历未有规限、对校董会监管学校运作情况定时审视的机制不足,例如教育局现时有每隔几年派员前往学校检视法团校董会的运作情况,却有校董表示对此机制并不知情。教育局现时虽有透过大专院校向所有校董提供校董培训课程,惟仅属自愿参与性质,上任后也没持续进修的要求,令人担忧部份校董能否洞悉当前最新的教育发展情势。教育局于校董上任后在实际工作上的支援亦须加强,倘待施政欠当时才安排补牢之策,令个别例子影响市民大众对法团校董会的观感,未能彰显校本管理之功,殊为可惜。
二、财务人事投诉 认知程度较低
在现行制度下,除了校长须经历资格认证程序、教师须具备师资培训外,教育局对其余四类校董并无资历上的规管。校董为资助学校最高管治成员,掌有宏观规划以至最终监察实权,却只为义工一名。本会曾于2012、2014及2016年向校董们发出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校董于学校财务及人力资源分配两方面认知程度较低,这与近年有学校于采购游学团服务时未依足教育局指引、是次教师轻生涉及校长与教师人事纠纷及处理投诉程序,与本会问卷调查所得的结果不谋而合。学校财务管理颇为复杂,校董对学校财务管理认知较弱,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实宜多加关注。
三、资历认证制度 建立专业地位
本会建议身为校董对教育行政须具备一定的认知。长远来说须像校长一样具备认证资格,持证才能上岗,确保管治质素。教育当局宜建立校董资历认证制度,确保学校领导层管治学校的表现及适时进修,当更能审时度势监察校政,作一名称职校董。
四、鼓励校董装备 奖赏持续进修
除了建立校董资历认证制度外,为鼓励各校董积极装备自己,进而提升法团校董会在社会上的专业地位,本会建议教育当局推行一套奖励计划,嘉许持续进修的校董,表扬好学不倦、尽心服务社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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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通才专才互补 嘉许优秀团队
本会认为法团校董会成员需有“通才”与“专才”。“通才”非泛指具备一般才能,而是指对教育事务有广泛认知人士,故本会建议校董要有一定资历,确保管治质素。此外,法团校董会亦需要“专才”令学校顺利运作。
办学团体校董及独立校董,由办学团体委任,如能配合团队内获选成员,因时制宜地委任“专才”出任,使团队有专才如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心理学家、评估专家等,就能各展所长,发挥法团校董会的最大功能。本会建议设立嘉许制度,奖励法团校董会具备各方的“通才”与“专才”,那在商议校政时,当更如虎添翼。
五、善用行政主任 发挥桥梁作用
教育局自2019年9月1日起,在全港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推行“一校一行政主任”计划,薪酬与公务员职系中的二级行政主任挂钩,为学校及法团校董会提供额外的人手或资源,专职处理采购、招标、人事管理及对外联络等工作。本会建议教育界可善用此一新增的学校行政主任,作为教育局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及协助推行校政的功能。沟通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如将法团校董会每年的会议纪录及财务报告按时呈上,又或适时向教育局填报学校校政及财务情况,让各分区教育官员掌握各校的最新发展情势,主动地与学校携手共建完善的校本管理模式,远胜于现时于失误时才亡羊补牢的管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