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房局副局长苏伟文承认无坐过Uber:不认同以科技之名犯法

撰文: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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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召唤服务平台日趋普遍,但有部分的合法性一直存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今日(15日)讨论政府提高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罚则的建议。多名泛民议员批评的士服务差劣,同时,政府扼杀Uber等出租车生存空间。于会上承认未有坐过Uber的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未有正面回应Uber的问题,但强调网约平台本身不犯法,而政府提出的“专营的士”已能做到网约功能,而且能保障司机及乘客权益,政府将争取于今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专营的士”条例草案。建制派议员就认为不应网约无牌司机,现阶段应改善的士服务。

政府建议将首次汽车非法载客取酬的定罪最高罚款额,由目前5000元,增至一万元。(资料图片/陈宇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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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的士一肚气,相信不少市民都试过,立法会议员亦不例外。公民党陈淑庄就指,曾试过坐的士时,更求司机展示的士司机证,惟遭对方以粗口秽语辱骂。热血公民郑松泰就指,见过一个的士司机同一时间使用七部电话,代表用七个网约平台或有七个帐户,形容情境“好似捉比卡超”,他担心有关行为未能保障乘客安全。

的士服务质素每况愈下或成网约车受欢迎主因,多名泛民议员指市民对网约车有需要,质疑为何政府屡屡打压。资讯科技界莫乃光批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曾承诺为创新科技拆墙松绑,但政府今日却反而提高罚则,是与市民为敌。苏伟文亦承认网约是大势所趋,但不认同以科技之名犯法,相关车辆必须持有合法的出租汽车许可证。

苏伟文承认自己从无坐过Uber,强调不认同以科技之名犯法。(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今个立法年度交“专营的士”条例草案

他续指,网约行为本身不犯法,政府提出的“专营的士”亦有网约功能,有规定车种、专营权和保险,能保障司机及乘客权益,政府计划于2018/19年度立法会期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而他亦留意到司机使用手提电话情况不理想,政府正审视有关问题。

面对议员质询,苏伟文承认自己无论于香港还是外国,都没有坐过Uber,遭议会阵线区诺轩嘲讽道德底线高。

建制派议员持相反意见,旅游界姚思荣表示,网约车对市场不公,影响的士司机收入,令更少人入行,造成恶性循环。何君尧就认为的士牌照有空间增加,政府目前可透过严格执法,改善的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