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Pizza Hut4名经理及司机 涉骗人工及政府交通意外津贴
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诉香港必胜客管理有限公司(Pizza Hut)前餐厅总经理、2名前助理经理,以及1名前司机速递员,指他们涉嫌串谋诈骗Pizza Hut共逾1.5万元工资及佣金,而该前司机速递员另被控诈骗“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逾3.2万元津贴。4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一(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4人同被控串谋诈骗 司机另被控欺诈
4名被告︰Pizza Hut前餐厅总经理邓永栋(36岁),案发时主管位于大埔宝湖道的外卖与送餐分店,前助理经理麦伟芳(35岁)及邱锦檀(31岁),案发时是直属于邓永栋,以及案发时任Pizza Hut司机速递员的张明超(39岁)。张明超的工资是以工作时数计算,另加送递每张食物订单的佣金。
4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而张明超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案情指,张明超于2016年9月15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意外,他获批准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放病假,并获Pizza Hut发放该时期的病假津贴。张明超其后向社会福利署申请“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津贴”,该计划是向交通意外的受害人提供免入息审查的经济援助。
4名被告涉嫌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7年4月9日期间,串谋欺骗Pizza Hut,即讹称张明超的工作时数,及他所送递的食物订单是由另一名司机速递员完成,导致Pizza Hut向另一名司机速递员支付工资及佣金,估计逾1.5万元。如Pizza Hut知悉当中部分食物订单是由张明超送递,而非由该另一名司机速递员送递,Pizza Hut不会向该另一名司机速递员支付有关工资及佣金。
另一项控罪指,张明超涉嫌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14日期间,在他申请交通意外伤亡援助时,没有向社署透露他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3月14日期间,曾工作了22日,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社署向他发放共逾3.2万元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如社署知悉张明超在病假期间有工作,该署不会向他发放交通意外伤亡援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Pizza Hut及社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