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被指以空头支票拖欠租金 被追逾2千万元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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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债官司缠身的新昌集团于前年出售位于观塘的办公室后,继续以旗下公司租用该址,但去年3月起已无法支付租金,及后欲提早交吉,但被业主指以9张空头支票缴付拖欠租金及杂费,业主多番追租不果,于是上周五(1日)入禀高等法院向新昌旗下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新昌高层及新昌营造追讨合共逾2000万元欠款。

原告为钻海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为新昌附属公司Cogent Spring Limited、新昌高层林卓延及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

观塘单位月租221万元

入禀状指出,附属公司在2017年8月14日,以每月约221万元租用位于观塘伟业街的单位,但附属公司在2018年3月起拖租,及后于同年9月与原告签订提早交吉的协议,而林卓延则作为欠租的担保人,而新昌一方亦以9张逾2000万元的支票还债。

早付的9张支票均属空头支票

不过,原告及后发现9张支票均是“空头支票”,而在去年12月附属公司交吉时,亦没清理好单位,原告多番向附属公司追款不果,遂兴讼向附属公司及担保人追款。另外,原告亦就涉案的9张“空头支票”向新昌营造追款逾2000万元。

案件编号:HCA323、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