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袭《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 驳回两汉上诉 官指案件令人发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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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于2014年遭刀手袭击,涉案“刀手”和负责接应的“车手”被裁定有意图伤人等罪成,同遭判囚19年,他们均就定罪和判刑申请上诉许可。上诉庭今(27日)颁下判词,驳回两人的上诉,并强调本案是一宗令人发指,认为两人的判刑恰当。

本案上诉人分别为叶剑华和黄志华,被指为案中接应车手和刀手。

声称在公安不公对待下作招认

上诉人一方早前就定罪上诉陈词指,两人案发后逃往内地,在公安扣留期间遭不公对待,当时的招认影响审讯。上诉人指,控方应证明上诉人是自愿作出招认,而原审法官接纳这些招认属错误。惟判词中指,原审法官的决定并非错鋘,并指即使没有内地公安作供,上诉人亦可在原审时就此议题,盘问其他相关人士。

刘事后不能跑步和跳动 仍需接受物理治疗

就刑期方面,两名上诉人均认为判囚19年是过重。判词中郤指出,刘进图案发时身中6刀,其中2刀切断神经线。根据刘的去年医疗报告则指,他步行时使用拐杖,并预估他的情况在将来也不会有改善,双脚会虚弱。此外,刘不能跑步和跳动,他目前每星期仍需接受物理治疗。判词直指,刘年过五十时遭遇严重袭击,终生伤残,他的生活将不能回复至被袭前。

判词中又指,根据两名上诉人如何处理行凶时使用的电单车、案发前如何跟踪刘进图和案发后处置使用的刀和手套等,都可见本案是经过策划。

对于上诉人一方早前陈词时,无证据显示上诉人行凶前知悉刘是谁。判词中指,网上能轻易找到很多人的资料。同时,刘为一名低调的新闻工作者,他的唯一敌人很可能是工作时得罪的人,认为其受袭与其工作有关。判词最后强调,考虑刘因本案而伤残,两名上诉人被判监19年非过重。而本案案情令人发指,认为两人的判刑属恰当。

案件编号:CACC30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