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未有充份评估生态影响 保育人士要求覆核环保署就三跑决定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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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何来(中)认为环保署未有充分考虑三跑对我态环境影响,要求覆核署方批出许可证的决定。(邓子盈摄)

政府早前批准以1300亿元兴建第三条机场跑道,决定被受争议,有保育人士认为环保署署长批出许可证时,未有充份评估计划对生态及空域影响,要求司法覆核环保署决定,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聆讯,料须时四天。

申请人为保育人士何来及土地正义联盟成员谭棨禧和市民余献碧(译名)。

代表申请人资深大律师祁志称,并不挑战有关发展第三跑的决定,而是针对环保署署长,在批核机管局的报告时,没有充分评估计划对当地生态以的影响,亦未有考虑过补救措施,更没有充分行使酌情权,以释除公众疑虑,认为程序上违例。

祁志指,回归前订立的《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列明,环保署署长在批出环保许可证时,有责任作出充分评估,以保护生态环境,惟在案中主要围绕三跑的空域及对中华白海豚栖息水域影响两个范畴里,均无法见到署长遵守到法例所要求的规定行事。

申请人认为应三跑附近范围也纳入评估范围

祁志表示,只要程序把关不足,最终的报告就必须遭推翻,因为批准程序存有原则性错误。

祁志举出多个实际例子,例如环保署在计算海豚栖息地时,不能单单以三跑计划作出评估,必须一概将龙鼓滩及港珠澳大桥的填海工程纳入考量。另外在2000年时,九铁欲跨过元朗塱原湿地建落马州支线,当时不获环保署署长批出许可,亦遭环境评估上诉委员会驳回。

聆讯下午继续。

案件编号: HCAL2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