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税务公司女创办人亏空逾3100万 律师大状同被骗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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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女税务顾问,承认在2009年至2013年间,多次挪用信托基金客人的投资本金,传至公司户口使用以支付公司租金及员工薪金等支出。案中的5名受害人大部份为律师及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四年内她挪用款项更高达3100万元。女被告今午在高等院承认盗窃及欺诈等47项罪名,法官把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听取求情及判刑。

被告Deborah Annells,57岁,今(7月4日)于高等法院承认盗窃、欺诈及管有虚假文书共47罪,其余9项盗窃及欺诈等罪则保留法庭存档。

被告Deborah Annells今于高等法院承认盗窃、欺诈及管有虚假文书共47罪。(被告facebook截图)

五受害人被骗 四人为律师大状

案情指,被告聘用的一名会计师Graham Moore,在案发时发现公司帐户有很多不寻常交易,更揭发被告在2009年6月至2013年4月期间,曾多次挪用五名外籍客人的资金。

五名受害人中,其中四名为律师,均在商务会议或已认识被告十年。他们均委托被告为他们成立信托基金,及至2011年,Moore主动联络其中4名受害人,指他们的资金并没有注入基金,更被挪用至被告公司户口及直接被被告提取。受害人遂与被告对质,及要求被告提供银行交易纪录,有受害人在对质后,更即晚由北京飞回香港处理事件,惟被告无法提供单据,受害人随后报警求助。

被告去年亦因本案,在申请保释期间提交虚假文件、令法庭批准她更改保释条件及离港,最终因企图诈骗、妨碍司法公正及管有虚假文书罪而被判囚4年。

案件编号:HCCC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