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舜铭陈复生离婚案上诉驳回 揭家暴后陈未再回家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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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舜铭(右)及息影艺人陈复生分别就早前赡养费判令上诉。(资料图片)

“十姑娘”何婉琪儿子何东舜铭与前妻陈复生的1亿2千万元赡养费案,早前双方分别提出上诉,其中何东舜铭指他们曾在2004年发生暴力事件,自此陈没再回家居住,认为离婚期应从那年计算,但不获法庭接纳;而陈指原审时算错一离岸公司资产,也被驳回。上诉庭更指,原审法官错估何东舜铭所持165只陀表值4680万元,其实他只享有12万港元权益,故他的总资产须调整,估计陈因而会少收约2千万元。

判词透露,何东舜铭(57岁)和陈复生(56岁)于1989年在泰国注册结婚,两人分别育有一名23岁女儿和19岁的儿子,子女与外祖母居于半山嘉兆台,何东舜铭居于爱都大厦,陈复生在二个单位轮流居住,2009年10月陈以丈夫不合理理由提出离婚。

2013年3月26日家事法庭裁定,丈夫需为一对子女,每月支付教育费一万五千元及生活费五万元,另需一笔过向陈支付一亿二千万元,而陈复生需交出嘉兆台单位。

上诉文件透露 2004年发生家暴

丈夫不服提出上诉,并指两人于2004年8月10日发生暴力事件,自此妻子不再居于爱都大厦,所以两人的婚姻应在2004年结束,但上诉庭不同意,反指陈复生于2009年申请离婚前,可自由出入爱都大厦,将私人物品放在爱都大厦内,所以裁定两人的婚姻于2009年结束。

另两人在上诉的争拗是何东舜铭的资产,他指资产大部份代母亲何婉琪持有,故原审裁定他须支付1.2亿元予陈复生是过高。至于外界一直关注持有澳门娱乐有限公司和信德船务股份的满利基金会,则不涉入此诉讼内,没有计算在今次离婚官司中。

不过上诉庭不同意,并指何婉琪担心97回归的政治问题,于回归前3日将资产转到三间离岸公司,而何东舜铭分别占有10%至50%的股份,其中二间离岸公司持有爱都大厦一个相连单位、嘉兆台单位、坚尼地城道单位等、摆放何东舜铭古董车的红磡物业等,以及支付夫妇两人和外母的家庭所有开支、两个游艇会会藉等。法官指何曾动用公司款项25万美元,以亲生父亲何鸿章名义捐款予一间美国大学,相信非代母亲持有。

陀表价值出错 何东舜铭只享12万权益

另就何东舜铭收藏的165只名贵陀表,原审时估计总值6800万美元,扣除未付的帐款5000万美元,应值1800万美元。而何东舜铭应占其中三分一权益,折合约为4680万元,但上诉庭发现拍卖行文件显示电汇数字不同,故何东舜铭持有陀表所享的权益,其实只12万元。

至于陈复生就原审低估何东舜铭持有其中一间离岸公司的价值,但上诉庭同意他们一对子女居住的半山嘉兆台单位,非两人的婚姻居所,所以裁定陈复生上诉失败,原审无低估了丈夫在另一间离岸公司的股份权益。

原审法官裁定,何东舜铭与陈复生夫妇婚姻资产共2.84亿元,陈可获45%,即约1.2亿元,另须付一对子女,每月支付教育费1万5千元及生活费5万元。若二人资产减约4千6百万元计算,陈约可得约1亿余元。

案件编号:CACV 80、81、82、8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