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涉设“揸波Game”案 辩方:游戏非性服务 警多次放蛇可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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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派警员放蛇假扮顾客,发现一酒吧涉向顾客提供“揸波”游戏,并拘捕怀疑涉案女负责人。她因而惹上官非,案件今(29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作供女警承认亦有参与游戏,又透露上级训示搜集到证据,就要停止可能是不恰当的行为。而女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后,辩方陈词指警员放蛇一次已足够,没有理由再花费公帑多次放蛇,更质疑揸胸部行为是否属“性服务”,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明天裁决。

女被告严慧娴(前,右)是肇事酒吧的负责人。(朱棨新摄)

47岁被告严慧娴被控5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控罪指她于去年5月6日至6月22日期间,在尖沙嘴柯士甸道的“新泰皇”管理卖淫场所。

一众男女警到涉案酒吧调查

女警陶丽莹作供,指于去年6月22日协助“O记”同僚的乔装顾客行动。当晚11时许,两名乔装警员带领陶等人到涉案酒吧。众警员获安排坐其中一张台后,有一名职员在黑色帘幕后带了8名泰籍女子出来,她们被安排梅花间竹地坐在各警员身边,而台上放著一些代用券。

掷到不同点数有不同服务

一名泰籍女子先说:“Let’s play 揸波game”,众人便玩游戏。陶指,同事掷骰掷到两点,泰籍女子便会拉男同事的头挨到她的胸部。若掷到三点,泰籍女子便会以泰文表示“多谢”,警员会把代用券给她们。若掷到四点,泰籍女子会揸男同事的胸,并要求男同事揸泰籍女子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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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训示搜证完成要停不恰当行为

而陶在辩方盘问时称,自己亦有玩这游戏,并指获上级授权玩这个游戏。她补充,有督察在行动前训示,是次是针对尖沙嘴区内的黄赌毒行动。而女警等人是协助是次行动,搜集证据。督察训示时又指,行动期间或涉及色情活动,她们不可以和16岁以下女子有身体接触,亦不可诱使他人犯罪。当搜集证据的目的完成,就要停止一些可能是不恰当的行为。裁判官之后裁定被告表证成立。

辩方指警员“放蛇”涉及公帑

女被告未有自辩,代表她的大律师戴伟奥即作结案陈词,直指警方卧底“放蛇”搜集证据,首次“放蛇”已足够,质疑他们为何要再去数次,并逗留数小时,而他们不断重复相同的行为。辩方指他们“放蛇”涉及公帑,第二次再到涉案酒吧“放蛇”已没有合理理由,惟他们多次到该处“放蛇”,十分可疑,又指案中涉及的揸波行为等是否“性服务”亦成疑。

案件编号:KCCC32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