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非子女在港成遗孤 80内地妇获酌情签发单程证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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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遇港人丈夫辞世或双方离婚,就会失去申请单程证资格,其在港育有的未成年子女变相失去双亲照顾。据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午(6月2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答复,截至今年5月底,入境处共接获约150宗有关求助个案,指欲来港定居照顾子女,牵涉到180名未成年在港“单非”,经处方向内地当局反映后,其中逾半内地母亲获酌情签发单程证。

与港人丈夫生离死别的内地妇,只能持双程证短暂留港照顾其未成年子女。(入境处图片)

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与家人团聚,须向内地有关部门申领惯称单程证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向保安局提出质询时表示,不少内地女子就中港分隔的单亲问题向她求助,有女子遭港人丈夫离弃后,不合符申请单程证资格,只能持俗称“双程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暂留港照顾其未成年子女。

黎栋国指,政府关注内地单亲母亲欲来港照顾子女的诉求。(资料图片)

逾半求助个案获酌情处理

黎栋国回复指,入境处至上月底透过立法会议员及不同团体,共接获约150宗有关求助个案,包括在港育有未成年子女且其港人丈夫辞世、已离婚或有其他特别困难的内地单亲母亲。处方视乎个案实际情况向内地有关部门反映后,当中超过80名单亲母亲已获内地当局酌情签发单程证来港定居;而其余约70宗个案,超过一半求助人士获签发“一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以便她们赴港照顾未成年子女。

他续表示,入境处处长虽可对特别个案考虑行使酌情权,在既定政策以外批准个别人士留港。但有关考虑必须顾及本港整体利益,对于不符合入境政策的个案,处长必须谨慎处理,其中包括个案是否具备独特和强烈的人道或恩恤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