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呈报告 倡校委会主席提名委员会需包括学生代表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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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再度委任李国章为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港大学生会早前批评,相关委任严重失误,发起联署敦促校监、校董会及校委会修改《香港大学规程》。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今日(28日)发表“校委会主席任命程序检讨小组检讨报告”,建议成立新校委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当中应包括1名学生代表。

港大学生会会长黄程锋表示,校委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应由3名校委会成员,校长、司库、教职员及学生代表各1名组成。他预料,校委会将于3月讨论相关建议报告。

港大学生会早前表示,不论港英政府和特区政府,均曾多次表明特首兼任的大学校监,仅是名义首长或只具有礼仪性质;而现时24名校务委员中,校监可自行任命7个连同主席在内的校外人士,而校委会在委任李国章的整个过程不开诚布公,反映顾问委员会属闭门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