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未有裁决 官恐结果或构成影响 套丁案上诉期再押后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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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发展商被指向原居民购买其丁权,并在申请兴建丁屋时涉诈骗地政总署,发展商和涉案11名原居民于2015年被裁定相关控罪罪成,并遭判囚。各被告均提出上诉,案件今(28日)在高等法院上诉庭进行指示聆讯。上诉庭法官指,考虑高院早前处理挑战丁屋的司法覆核案,或对本案有影响,遂把原定本年3月的上诉审期则搁置。
本案12名上诉人包括发展商李钦培,以及11名沙田原居民: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全部均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温贵麟和郑兴因年老被判囚2年半外,其余9名原居民判囚2年10个月。
覆核案主要争议丁屋政策
而法官潘兆初今在指示聆讯中提及,另一名法官周家明早前审理一宗涉及丁权的司法覆核案件,是首宗挑战丁屋政策的案件,并处理如何解读《基本法》第40条,潘官查问该案的结果会否对是次上诉案有帮助。潘官指以他所知,政府和乡议局在覆核案中均认为,丁屋政策是受《基本法》第40条保障。惟政府认为丁屋政策亦受其他法律条文规范;乡议局则不同意。
律政司认为毋须等候覆案结果
律政司一方则认为,毋需等候覆核案的判决。律政司解释,本案是涉及串谋诈骗的刑事案件,同时覆核案的主要议题是丁屋政策是否歧视女性和非原居民。惟潘官认为,案件对参与发展丁屋的人影响大,遂搁置原定于本年3月5日至14日的审期,并批准控辩双方于本年6至8月间,呈交专家证供和陈词,期间会等候覆核案是否有裁决。若未有裁决,上诉庭要再作指示。
案件编号:CACC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