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2019】喂饲成野猪滋扰主因 渔护署:为满足感 好心做坏事
野猪滋扰个近年急增,2017年录得738宗创新高,当中逾四成涉及有人喂饲,成为主因。渔护署分析,喂饲者除了出于同情心,亦有人视为“终生事业”,从喂饲当中获得满足感。不过,无论出发点如何,最终都会令野猪失去觅食能力及怕人天性,而且影响公共卫生。渔护署提醒,市民若在指定“禁喂区”喂饲野猪即属违法,但碍于执法所限,未能于全港都设“禁喂区”,未来会教育市民勿喂饲。想成效不彰,不排除立法。
野猪原是郊野原生动物,但近年逐渐走入民居,与人争地。渔护署接获的野猪投诉个案就由2011年的225宗急增三成至2017年738宗,去年首10个月的投诉亦已有679宗。渔护署动物护理主任陈宝琳指出,近年野猪出没地点有明显改变,由郊区转为市区或民居附近。当中有44%的原因是有人喂饲、其次是有户外垃圾(34%),农作物(16%)和植物(6%)所占比例相对较小。
出于好心或满足感喂饲 令野猪失觅食本能
渔护署高级湿地及动物护理主任张家盛就曾见过有人会一次过喂饲30多次野猪,每只野猪均向喂饲者投放“热切”的目光,期待喂食,但当事人竟毫不觉得有问题,他认为有人已视喂饲野生动物为“终生事业”,冀从中获得满足感:“喂饲者将喂饲变成终生事业……可能一生人最大的成就,就是喂了野猪,每晚都可以见到牠们。”
除了满足自己欲望,陈宝琳亦指,有人是出于好心,但最终反而害了野猪。很多人都是出于好心而喂饲,吃剩的食物可以分给流浪动物,但此举会令动物习惯于社区出没,造成滋扰。对野生物动未必是好事,一来牠们的食物未必适合,二来牠们会失去觅食能力及怕人的天性。”陈补充,野猪是野生杂食性动物,郊野有大量食物适合牠们,如植物种子、果实、昆虫及其他动物尸体等等,毋须人类喂饲。若有人喂饲完流浪猫狗后,应把地方清理干净,不要遗留食物,以免吸引野猪。
漠视禁喂告示 渔护署难执法
本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列明,若于狮子山郊野公园、金山郊野公园、城门郊野公园、大帽山郊野公园(部份)及大埔滘特别地区喂饲野生动物,包括野猪,即属违法,渔护署亦已竖立相关告示牌。不过,《香港01》记者上周五(1日)到城门郊野公园就发现,有人特意带同苹果和蛋糕等食物喂野猪,漠视告示。
张家盛指出,该条例原为禁止市民喂饲猴子而设,虽然涵盖野猪等的其他野生动物,但难从检控数字上难界定是否喂饲野猪。“可能他是来喂猴子,但野猪却吃他的食物。”随着野猪足迹遍布全港,“禁喂区”是否需与时并进,扩大范围?张家盛认为执法有困难。他解释,除大屿山外,基本上全港都发现野猪,若将全港都列为“禁喂区”,执法上并不可行。他举例,需判断喂饲者的意图一定是喂野猪。署方现阶段会著重教育或控制食物来源,若将来长远未能有效控制野猪,才会考虑其他方法,包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