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4月改革外判制 罗致光:倘只给最低工资 投标比重只得零分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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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承诺改革外判合约制度,今年4月起招标合约下的非技术员工可享约满酬金、台风上班津贴等。劳福局局长罗致光今(15日)于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表明,外判商日后如只给予最低工资,于投标评分比重基本上属0分,以确保其与最高工资投标者有明显分数差距。
不少议员追问可否设追溯期,为旧合约设同等待遇,杜绝同工不同酬情况,罗则指此举会涉合约公平竞争问题,引起法律争拗,并不可行,当局亦正检视扣分制,扩阔外判商违规涵盖范围。

罗致光(资料图片)

新制将由今年4月1日实施,不过今年1至3月已有30份外判合约生效,惟有关外判员工不受新制保障,多名立法会议员关注同工不同酬问题,工联会陆颂雄指,现时出现一工三酬现象,包括公务员工友、旧合约外判工、新合约外判工,建议可预留拨备,向旧合约外判工直接发放补贴。

领导跨局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外判制度的罗致光解释,此非钱银问题,由于涉及合约公平竞争性,亦可能引起法律诉讼,经研究后认为不可行;他又指,有就提早执行新制作出研究,但技术上有难度,相信能赶及于4月前生效的机会相当低。

最高工资者投标比重可获25分

有议员则认为工资占技术比重仍然偏低,罗则称,考虑各类因素后,将工资比重设定为25%,“已去到好尽”,他续指,新制下亦会就各投标者的进行评分排序,给予最低工资的投标者,会评为0分,最高工资者则可获25分。

民主党尹兆坚则追问,如雇主安排员工台风期间放假,但事后要求“补钟”或扣粮,港府可有任何跟进,罗则指外判商如依劳工法例安排员工放假,难作出监管;工联会何启明则询问如何保障转换外判合约后,工友人工不会下调,罗则解释,倘以上一份合约薪金水平,作下一份合约中标门槛,存有运作困难。

港府早前宣布多项外判合约改革,以保障非技术员工的雇佣权益,今年4月起招标的外判合约,其连续性合约满一年,可享有合约酬金、受雇满一个月可享有薪劳工假,亦设台风工作1.5倍“补水”等;另于投标制度中,调整标书价格及技术评分比例,由七三比改为五五比,另调高工资占技术比重评分至25%,即整体评分占12.5%,期望可改善价低者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