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夺命火】土地问题助长迷你仓 廿载缺监管 藏毒藏私烟

撰文: 李彤 林裕华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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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焚烧逾108小时的迷你仓四级火,夺走两名消防员的生命。血的教训让外界关注,已在香港发展逾廿载的迷你仓,藏着安全问题。有业内人士透露,近10年港人房子愈住愈小,催生迷你仓商机,现时全港200间处于工厦的迷你仓单位,每个单位最少㓥成200个迷你仓,估计全港现有逾4万个迷你仓,但因成本考虑,过往都忽略消防安全。至于政府监管方面,《香港01》经多个渠道查询后,都未获明确答案,如哪些部门审批、如何审批等。令人愤慨的是,过去10年迷你仓曾有不少管理不善的例子可鉴,如藏毒、有人倒毙无人发现等,政府却从未正视过,令一场本可避免的惨剧,不幸发生。有立法会议员促请政府评估全港迷你仓运作,并且订立守则予业界遵守,尽快杜绝迷你仓续沦都市“计时炸弹”的危机。

发展廿载 土地不足衍商机

迷你仓概念,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佛罗里达州,私人机构用作储存不常用杂物,1990年代传入本港,“香港储物室”在1997年开始拓展个体户业务,提供家居储物,成为现今迷你仓雏形。

千禧年后,“储存易”、“时昌”等大集团相继成立,主要挑选旧式工厦进驻。至2006年后,房屋供应不足问题渐趋严重,居住地方尚不足够,不常用物品无处藏身,令迷你仓商机大增,由过往单调的一排排储物柜,发展成密集“㓥仓”,至今香港已有逾200间工厦单位属迷你仓。

有曾投资迷你仓的人士透露,工厦租金低,生意回报高,管理工作少,是迷你仓过去10年发展蓬勃的原因,“改装单位做迷你仓需约200万元,再聘请几名职员管理就可,不用多管便可赚钱,是港人最喜欢的生意模式”。

美联工商助理营业董事何秀全亦举例指,观塘鸿图道工厦一层逾1万平方呎的楼面,现时每呎成交租金仅8元,然后以呎价30元出租,即使扣除单位内走廊及空置部分等的面积,月租收入至少逾15万元,利润相当可观。

缺乏监管的迷你仓,酿成夺去救火英雄性命的惨剧。(黄伟民摄)
是次行动中,消防处派出逾百人员昼夜灭火。(陈焯𪸩摄)

管理不善  藏毒藏私烟

每门生意都以利润为大前提,压缩成本是其中法门,有业内人士指,当初挑选楼龄逾30年的旧式工厦,便是因不少消防标准可获豁免,如洒水系统也可不安装,省却开支,从而可集中资源“㓥仓 ”,每个单位都地尽其利,最少分割成逾200个迷你仓,“坦白说,经济效益是大前提,消防标准等安全因素不是考虑”。

此外,迷你仓过去发展蓬勃的10年间,亦可见其管理不善。过去10年单是在迷你仓检获的私烟数量,已逾500万支;同时迷你仓亦是犯罪集团的毒品仓库,海关去年5月搜查多间迷你仓,检获近17公斤、市值约1,800万元可卡因,当中有10.4公斤在旺角一间迷你仓发现。

另一方面,迷你仓亦因自由度高及24小时营业,仓内发生意外亦可能无人得知。一名中年男子于2012年7月,在长沙湾一间迷你仓走廊暴毙,历时逾24小时无人发现,至翌日早上,其他租户进内才揭发事件。

有业内人士透露,一般在工厦的迷你仓单位,多会㓥成逾200个迷你仓。(陈焯辉摄)

迷你仓设计 政府缺明确监管

血的教训,令政府迅即亡羊补牢,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周三已表明,将巡查全港迷你仓及考虑修例,为规管迷你仓“度身订做”法例。然而,迷你仓早已在港发展廿载,过去当局如何监管呢?《香港01》就此向多个相关部门查询,却未获明确回复,它们只是重复相关条例。

地政总署回应指,若工厦地契订明地段可作“工业及/或仓库”或“仓库”用途,一般为客户储存个人或家居货物的迷你仓,即使并非传统货仓所储存的商品,亦不会被视作违反相关地契订明的“仓库”用途。而消防处称,单位内经营迷你仓毋须向处方呈交任何图则、文件及消防设备文件,亦毋须经处方审批申请。

议员倡订守则  免重蹈覆辙

至于屋宇署则表示,迷你仓主受《城市规划条例》、“地契”、《建筑物条例》及大厦公契规管,若有关个案须由有关部门处理或审批,将会据相关法例、政策或地契处理,但“有关部门”是什么?该署却无进一步解释。

立法会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议员谢伟铨坦言,迷你仓与㓥房可谓无分别,却没条例规管其安全,“简直就系‘计时炸弹’,因为唔同嘅人喺迷你仓存放不同物品,私隐原因唔方便检查,一旦有危害迷你仓嘅物品存放,亦无法知道。”

他认为,现时政府最迫切是了解全港迷你仓数量及位置,再作评估,并建立一套守则让业界跟从,包括建议仓内装修使用防火物料、优化消防装置、跟从货物清单存放等。长远而言,政府应与业界沟通,修改法例,订立罚则,并因应人手增加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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