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先与租户达安置协议 城规会有条件批准大坑西邨重建

撰文: 冯普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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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批准大坑西新邨重建,但条件是先与现时租户达成协议。(黄永俊摄)

城规会有条件批准大坑西新邨重建规划申请,略为放宽体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但城规会关注重置现时租户的安排,所以要求申请人若未能与住户就安置或调迁安排达成协议,重建计划便不可启动。

管理大坑西新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4月初向城规会申请重建,要求放宽地积比和高度限制,以兴建6座27至47层楼宇,包括4,925个住宅单位。根据拟定的方案,现有租户可以选择获取赔偿搬走,或者购买重建后新建成的资助房屋单位;亦可选择租住不在重建计划内的旧单位,但计划一直被地区人士反对。

城规会指,鉴于计划在重建后没有提供资助出租单位,故十分关注重置租户安排。今次的决定,除要求未与住户就安置或调迁的安排达成协议前,不可启动重建计划外,亦促请政府在申请人能够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重置安排前,不能订立重建计划的地契修订。

大坑西新邨位于石硖尾南山邨的西南面,由大坑西街、窝仔街和伟智街等包围,有超过50年历史,是本港唯一私营廉租屋邨。